关于报送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点击数:45002021-08-30 13:05:12 来源: 南京职称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建筑企业资质办理-南京匠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环职称办〔20211
关于报送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要求,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从事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省从事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
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转岗从事生态环境工程工作满一年后,可向具备评审资格的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转评,经评审通过者,颁发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需提供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需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
根据中央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型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
(一)关于学历、资历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
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执行。其中,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
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0号)规定,在生态环境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符合学历资历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四)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职称,如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审报职称。评审中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
2016356号)文件执行,不再将外语水平与职称评审挂钩,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更新。
(六)关于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七)其他条件按照《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32号)要求执行。
三、申报方式
(一)生态环境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时提交的方式,网上扫描件和纸质材料要与原件一致,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
(二)网上申报登陆江苏人才信息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www.jsrcxxg.com/zc),选择生态环境工程进行注册申
报;或登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hbt.jiangsu.gov.cn),为您服务栏目里点击职称管理,进入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填报申报信息。
(三)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及时在线打印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与要求
根据苏职称办〔202139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331日。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二)填写《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不须打印)。
(三)报送《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登记表》一式1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四)申报工程师资格人员附近期免冠蓝底彩色二寸照片1(同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留做资格证书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
单位、姓名、性别。
(五)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只装订复印件)
1.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
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 获奖证书、科技成果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
6.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
(六)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文件、报告等有关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七)近 5 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八)材料装订要求
1.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申报材料除上述(一)、
(二)、(三)项外,其他材料均须按以下要求分四类装订成册:
第一类: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工作经历情况。
第二类:各类证明材料,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表及考核表顺序装订。
第三类:技术工作报告、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科技成果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成果鉴定书等。
第四类:破格申报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使用统一的硬质档案材料盒,每盒封面贴好《申报材料登记表》(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2. 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报送(一)、(三)项材料,其他材料网上申报。符合工程师资格初定人员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五)有关证书、证明材料”中16项。
五、面试答辩要求
申报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面试成绩作为高评委评审的依据之一。
六、有关工作要求(一)省属单位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以及初定在网上系统进行申报,市属单位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以及初定工作由各设区市职称办自行组织。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认真核验原件,所有复印件须由核验人签字并加盖核验单位公章。
(三)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退回个人材料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四)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公示申报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证明。
(六)各设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委托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受理。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本市生态环境系统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后,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和由《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汇编的《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报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办审批盖章,再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纸质1份)和申报材料报送省生态环境工程职称办评务组。
(七)厅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后,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和由《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汇编的《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报厅人事处审批盖章,再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纸质1份)和申报材料报送省生态环境工程职称办评务组。
(八)省有关企事业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后,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和由《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编制的《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报各自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盖章,再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纸质1份)和申报材料报送省生态环境工程职称办评务组。
(九)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省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取回申报材料及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和资格证书(申报材料及资格证书给申报人,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1份存入申报人档案、1份存申报人所在单位、1份存省生态环境工程职称办)。报送和取回材料请按有关通知时间集中办理,逾期未取回的材料由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职称办评务组统一处置。
七、网上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和评审费用等
(一)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5249:00—62424: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17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需缴纳评审费。高级职称评审500/人,中级职称评审费300/人。评审前汇至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帐号:54565819255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凤凰花园城支行)。
(四)省生态环境工程职称办评务组设在省环境科学学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邮编:210036
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将本通知转发本市生态环境系统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评审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丹阳、石倩、张皓,联系电话:025-86505117025-86557136,电子邮箱:wrfzjs@vip.sina.com;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林前程,联系电话:025-58527073,技术支持QQ群:567246476
抄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