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39692019-09-12 10:37:07 来源: 南京职称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建筑企业资质办理-南京匠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 京 机 械 工 程 学 会 文件
南 京 市 工 艺 美 术 协 会
宁机学会〔2019〕8号
关于报送2019年南京市机械、轻工、纺织工程和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 2019 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19〕22 号)和《关于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职称办〔2019〕20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 2019 年南京市机械、轻工、纺织工程和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评审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14〕29号)执行。
(二)申报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14〕2号)执行。
(三)关于学历、资历、学历认定等相关问题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四)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 号)文件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均不作要求。
(五)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文件精神,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
(六)根据苏人社发〔2019〕95 号文件要求,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 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0 日。破格申报者,需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单位出具同意破格意见。
(七)申报人员须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职称的资历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0 日。
二、申报人员范围
(一)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机械(含电气)工程产品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产品营销、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安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轻工工程(食品发酵、粮食制糖、制浆造纸、日用化工、玻璃、陶瓷、皮革、橡塑、包装印刷、设计、制作、五金、家电、技术管理等);纺织工程(纺织、染整、化纤、丝绸、服装、纺织机械、纺织器材,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管理技术推广及科技信息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艺美
术专业的设计、产品开发、生产研制、制作推广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四)现被单位聘用、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退休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涉及调整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五)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不装订成册材料
1. 申报人员申报时将职称申报系统网上信息(须含完整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信息”,且“申报信息”中要有已选择的“材料报送地”或“推荐评委会”)截图打印,报送申报纸质材料时同期提交。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并提交成功的,受理部门将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 初审通过人员到申报系统平台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A3 纸双面打印,对折后,骑马订方式装订,加盖单位人事或单位公章);
3. 中级申报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A4 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4.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机械 工程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njqxp2011@126.com ;轻工、纺织工程和工艺美术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610083585@qq.com,并注明发邮件人姓名)。
(二)装订成册材料 (下列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受理后概不退还。)
1. 第一分册(A4 纸左侧装订不要使用拉杆或卡夹装订)
(1) 目录;
(2) 单位公示结果证明原件,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 任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
(4) 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
(5) 学历验证证明(无法完成网上核验的人员请提供教育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学历原件现场审核),相关学历要求详见四(二);
(6)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
(7) 获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
2 . 第二分册(A4 纸左侧装订不要使用拉杆或卡夹装订)
(1) 目录;
(2)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
(3) 发表的论文、论著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 ,原件现场审核;
(4) 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及本人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集体获奖证书、集体专利证书、集体项目鉴定材料,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原件现场审核;
(5) 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验收等业绩证明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等。
上述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注明“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附件材料第一分册和第二分册的主要页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均装入 A4 绕线文件袋,文件袋正面贴上 A4 版封面,封面内容详见附件材料“档案袋封面”。
四、申报事项说明
(一)任期考核要求
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期内至少有 1 次年度考核为“优秀”。没有实行年度考核的企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任期考核表。
(二)学历验证要求
2019 年起,将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系统自动比对, 无法完成比对的人员须在线提交以下材料:国内学历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内学位证书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或江苏省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江苏省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校、军校院校取得的学历提交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现场审核)。
(三)社保缴纳要求
2019 年起,将对申报人员社保缴纳信息进行系统自动比对;无法通过系统校验的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在线提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
(四)论文检索要求
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等材料,今年将委托“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1. 所提交的论文如能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检索到,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
2. 所提交的论文无法在中国知网检索到的,应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 PDF 上传,并上传 word 版本论文。、
(五)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继续教育管理的有关要求,申报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 40 学时,可累计计算。2019 年起,网上申报系统将根据申报人资料对申报人员学时信息进行自动核验。
系统校验不成功请联系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025-68788045、68788113)。
(六)公示要求
申报人员在单位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在线提交公示证明。
(七)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价费〔2017〕149 号)规定,中级评审费收取300 元/人,初级评审费收取80元/人。费用在报送材料审核通过后收取。
(八)其他
1. 申报材料中不收取各类证书原件,评审结束后,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2. 关于初级初定机械工程专业不符或转评机械工程专业人员需参加评审,由南京机械工程学会中级评委代为评审;初级初定轻工、纺织、美术工程专业不符或转评轻工、纺织、工艺美术工程专业人员需参加评审,由南京市工艺美术协会中级评委代为评审;网上申报并须提交工作总结(不少于 1000 字)、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不少于 500 字)。
3. 2019年7月起,初、中级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在发文公布后,自行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打印电子证书。
五、申报流程解释
(一)申报程序:2019 年采取网上申报和线下申报相结合,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凭短信通知递交纸质材料,所递交的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申报
第一步:下载安装“我的南京”APP 并完成实名注册;
第二步: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
(https://m.mynj.cn:11097/index.jsp)进行职称申报,建议使用谷歌或 IE9 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三步: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人员,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在线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并按要求盖章签字后,与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 线下申报
申报机械(电气)工程人员可在南京机械工程学会网站
(http://www.njmes.org)“职称评审”板块下载相关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格式。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南京机械工程学会。
申报轻工、纺织、工艺美术人员可在南京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njgm.net )“职称评定”板块下载相关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格式。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南京市工艺美术协会。
(二)申报时间:网上申报 2019 年 7 月 15 日 9:00(系统开放)-2019 年 9 月 10 日 18:00 止(系统关闭),纸质材料报送 2019年 7 月 15 日至 2019 年 9 月 10 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上午 9:00-12:00、下午 2:00-16:30。
(三)报送地址:
申报机械(电气)工程人员材料报送至: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80号7楼709室,联系电话:86989789,联系人:何老师、钱老师。
申报轻工、纺织、工艺美术人员材料报送至:南京市北京东路31号6楼,联系电话:83614374,联系人:朱老师、华老师。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机械工程学会南京市工艺美术协会
2019 年 7 月 5 日